剧情介绍

 作为曾经叱咤风云的前垒球运动员,丽莎(瑞茜·威瑟斯彭 Reese Witherspoon 饰)不得不承认,自己30岁的“高龄”早已不适合再在职场上闯荡了。而就在事业遭受打击的节骨眼上,丽莎的感情也遭遇了危机。丽莎的男友马蒂(欧文·威尔逊 Owen Wilson 饰)是一个著名的花花公子,而身处而立之年的丽莎再也不愿意忍气吞声的当他的“备胎”,相处多年的两人一拍而散。  就在人生渐渐走向低谷的时候,丽莎遇见了名叫乔治(保罗·路德 Paul Rudd 饰)的男人。乔治有一个华尔街大亨父亲和一个让人血脉喷张的漂亮女友,可是在刹那间,他失去了这一切,甚至成为了联邦调查局的目标。同是天涯沦落人,丽莎和乔治的距离慢慢的拉近着,就在一切顺利进行的时候,马蒂却杀了个回马枪,乞求丽莎回到他的身边。在前男友和高富帅之间,丽莎不知该如何选择。

评论:

  • 刚欣怡 4小时前 :

    剧情太无聊了,简直要一眼望到头,结局更是无比草率。三位主演后期作品总觉得演啥都是一个套路,尤其是神乎其神营救大兵连姆和失意落魄碎碎念皮尔斯。这手抖加失忆的做职业杀手,买家真的知道吗?唯一觉得有意思的点是皮尔斯还能想起二十年前的记忆碎片并与之互文吗?

  • 佼萌阳 7小时前 :

    情节还算紧凑,但是打斗戏确实少了不少,莫妮卡贝鲁奇也已经快六十岁了,连姆大叔七十岁了,廉颇老矣之感扑面而来,但是还是很喜欢他的戏。

  • 公冶半双 0小时前 :

    当你最后无奈失望的时候,发现竟然另有一个黑暗小队

  • 嘉依云 6小时前 :

    尼森死了,还有忘的病,老杀手也有下不了手的,对未成年人。有钱人干的事确实为大众不容。人口贩卖,西方很盛行啊。腐败的西方。正义,还得墨西哥人,没霉国什么事儿。

  • 文信鸥 1小时前 :

    不杀小孩是很多杀手片奉行的宗旨,但良心发现这个必须有过程有张力的,不懂抄抄《这个杀手不太冷》嘛,是怎么营造这种氛围的?动作戏也差劲,反正没有一处场面调度是值得表扬的,反而是很多尴尬和无脑情节充斥。马丁坎贝尔连续两部都是怪趣味压倒了他之前的流畅和张力,和成龙合作那部《英伦决战》难道就是最后的绝唱了么?

  • 仆宵雨 4小时前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影片有个BUG,沙尘暴过后,主人公从土里爬起来时,受伤的是右肋,而镜头一转,受伤的变成了左肋。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主人公视角,显示的是他出现幻觉,看到最后发现不是。

  • 斌铭 3小时前 :

    沙漠的残酷让人对一切都产生了幻觉,在任何极端的环境下,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

  • 凌美 8小时前 :

    硬是拖剧情啊,还把撞针搞掉了……亿万富翁家里没保安的嘛,随便就进去杀人了……

  • 妫梦寒 4小时前 :

    我现在怀疑《皇家赌场》是坎贝尓的意外发挥。就这水平,连这几年最烂的香港警匪片都比不上。我还是那一句:荷裡活識條鐵嘅動作片。

  • 家凌雪 1小时前 :

    平平淡淡,看完即忘。时间有点长了,90分钟左右比较好。

  • 婷岚 1小时前 :

    分太低了,我个人认为很好看。卡司华丽,跟大叔以前的独角戏相比,群戏做得不错。患有阿茨海默的杀手太让人心酸了,而警探们的有心无力也刻画到位。最后还是靠黑暗的公正解决反派,我能理解老墨这么做的动机。

  • 惠问寒 5小时前 :

    男主本来有多次机会可以生还,甚至说可以带着一块黄金离开,可在贪婪和人性的阴暗面下,又有谁能抵抗住诱惑?

  • 升振 8小时前 :

    唉,连姆尼森老了,竟然没有撑到最后一秒钟,在1小时19分领盒饭了!怀念连姆尼森的营救系列,好莱坞像这样的优秀动作演员都老了,丹泽尔华盛顿,阿汤哥,马特戴蒙,布拉德皮特。。。。。动作演员接班人在哪里呢?那个《死侍》的男演员非常讨厌他,逼逼叨叨逼逼叨叨的烦死了!最讨厌看到他的动作片,都是低级趣味的笑不出的美国笑话!

  • 彩冬 4小时前 :

    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 呼芳菲 8小时前 :

    太低成本的动作片了。三主演疲态尽显。尤其是连姆尼森,真心希望不要再演动作片了。

  • 巫马昆锐 9小时前 :

    剧情还可以,现实主义电影,但结局还是理想化了。没看过2003版,但可能是剧情所限,这部翻拍确实自带一些年代感。角色都比较接地气,也没有装神弄鬼的特效,总体来看没有特别需要在大荧幕欣赏的镜头,但回想起来倒颇有些返璞归真感。

  • 己卓然 1小时前 :

    腹部中弹这一幕离谱了,毕竟墨西哥人朝车尾开的枪。

  • 壤驷欣嘉 3小时前 :

    两分给连姆尼森。70岁了还不能好好退休,还在演杀手刺客。真是好敬业。他是我一直都很喜欢的演员,沉着冷静,没有花拳绣腿,却有硬汉一样的身躯。虽然剧情比较老套,但是看到坏人诛杀殆尽还是比较痛快的!证据有时无法改变结果,法律有时也无法制裁。只有心中的正义可以。虽然他杀了无数人,但是他不杀未成年人,这是他心中的“道德底线”,而且为此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70岁的连姆尼森依然英俊儒雅。

  • 六寄柔 2小时前 :

    我的天呐连姆尼森得有70了吧,还是每年都端枪咔咔咔!这片倒也不难看,但也不惊艳,甚至有些平庸。可里面的几场打戏倒还挺好。

  • 彩月 8小时前 :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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