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 绝大部分电影都担不起严肃思辨的载体——也不需要——包括此片,几个象征寓意颠来倒去重复真是可怕的乏味。作观念展品论么,还不如上世纪的戈达尔先锋
哈姆雷特(阿姆雷斯),对白很莎翁味。北欧风景与原始民俗秀。我觉得比评分好看。
王子复仇记的炒冷饭的又一无聊版。原创已死,只剩冷饭。
心肺经络家族树,野人屠村现女巫,奴隶球赛拼头槌,人体雕塑夜游魂,极恶亲娘毁童年,英灵武神三温暖,岩浆筋肉斗老叔;果然是哈姆雷特的正确打开方式,过瘾
这剧本也太莎士比亚了,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可谓是极其狗血,最后一幕也没看懂,怎么突然就来了一场暗影格斗。如果这部片子想传达的是自由的意志或者通过复仇而引发的种种思考,那显然统统没有做到。唯一的成功之处可能就是场景的构造,弄得非常像一部旅游纪录片,可是有的场景真是暗得惊人,我瞪大眼睛都看不清发生了什么。或许在大荧幕上面看会更好,小荧幕看这种片子比较吃亏。
6/10 王子复仇记的故事被拍过无数次,但长镜头的调度百看不厌。疼痛感十足(某一程度上成为A24的企业文化)。近几年几乎有一种史诗电影的回潮,历史似乎重现上一世纪的电影&电视之争,是否也是新媒体时代、后疫情时代影院对抗其他影像媒介的方式呢?
少产出点流水线傻逼viking片吧,栽了多少个导演了,连nwr那部屁股毛都摸不到
和看了预告的预期有距离,和预算不相称,在欧美票房也扑街了。剧情太简单,个别摄影还行。
月夜下的驰骋、火光中的交战,在视觉上依然出色,并全然着迷于它所构建的世界;那里只有无尽的杀戮,也同样寄予遥望着信仰。无论是与《麦克白的悲剧》还是《绿衣骑士》比照(用经典、寓言装点这类),它都可能拥有更简单直白的讯息,并书写着它对所谓“史诗”和维京年代的理解。从《灯塔》和萝卜,再到Alexander Skarsgård与这里,或许演员们需要Robert Eggers,来激发他们的能量和另重鲜见的趣味。【《灯塔》后期望A24推画册剧本,这里是希望有设定集】
1.以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为蓝本的影视数不胜数,动画有《狮子王》,超级英雄有《黑豹》,推陈出新其实很难。2.艾格斯的《女巫》《灯塔》都很喜欢,这次导演依然把“复仇”的地点选在乡野远郊。一些地方似乎看到了《仲夏夜惊魂》的cult感,导演不知道对人学狗叫有什么执念,每个演员都要叫两声。3.E大和妮可演了母子,他们俩太有cp感,母子的吻戏居然也很有张力。选角太好了,整体偏暗压抑的色彩里面,演员是一抹亮色。评分:7.5/10。
一星给妮可,以及E大是男神没错,但这个角色是不是并不适合他?电影里怎么看也是奔四的样子,男主角选个少年感一些的会不会效果更好?算了,还是再去看一遍是狮子王吧
2.维京人与东斯拉夫人的血缘关系
有点史诗感的叙事诗,三部作品可以说是完全不同。这部电影有点完全不同的感觉
skrek mycket.
看完有几个迷惑,第一个是这个片的成本为什么高达7000万?钱花哪里去了,看着还没有1000多万成本的绿衣骑士贵。第二是Eggers的灵气都去哪里了?前作里面大胆cult的元素和引人入胜的叙事都去哪里了,这个片里我看到的只是束手束脚和敷衍了事。PS,片长也有点太长,没有充沛的感情和充足的动机来支撑,显得片子又长又空洞。
莎剧感极强,几个镜头特别女巫,咳,俩小时当电影看太痛苦,一不小心就分神想着明天吃什么,但是分开当MV看还可以(。
这是一部期待很久,看完觉得很诡异的电影。当我意识到Hamlet应该是一个Viking的时候,我突然就觉得所有的Hamlet的服装和角色都不符了。这就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感觉,不同片段画风融合得不是太理想的,有点莎士比亚那种诗意文绉绉的台词、一部分北欧神话、一部分北欧民俗歌舞、葬礼之类。妮可和Alex之前演过夫妻,现在演母子,里面还有一个奇怪的吻,这个场景比复仇过程中的任何场景都刺激。
万事万物皆可以成为艺术品。包括痛感、性与创伤。黑暗不是生活的重复,猎奇不是故事的本质。阶层也好,隐喻也罢,都在一次次切割中被人们的想象力所收纳。相较于《钛》,我们从柯南伯格的文本中看见了底蕴,而非一味猎奇,给出一个个虚无的概念。绝非只为营造噱头,而不顾来龙去脉。仍是去年看《钛》时的感想,创作出一部作品,给出一个很大的噱头、用十分超于常态的故事去包裹空洞的内核其实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是要用更深刻、更有底蕴的背景来支撑你的花哨与夸张,却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柯南伯格可以兼顾,显然迪库诺则不能,她只是表达了表象,夸张的想法人人都有,深刻的文化底蕴却并非人人皆有。本片的底蕴并非直接呈现于文本之中,但不代表其内容空洞。空洞的只是想象力,而非创作者给予的信息。
真正意义上构建了一个可能的未来,基于人类身体的极速进化,衍生出对此基础上的政治、经济、艺术的进化,这基本上就是最完美的科幻范本了,尤其是片头的小孩吃塑料能在最后扣到那样的一个议题上,即使政治正确,即使蕾雅赛杜演技爆发在了“上价值”,还是会赞叹他的脑洞之大。柯南伯格一直是有些反科技,而对人体本身颇有痴迷的人(感官游戏、夺命凶灵、录影带谋杀案)这样想倒对前面的设计不意外了。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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