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改编自冒险家贝纳·金斯伯格同名畅销冒险小说,讲述他及其两位伙伴深入亚马逊丛林寻找失落黄金,险象环生的三周真实求生之旅。
相较电影似乎更应该被称作数字化音乐剧,然而毕竟是不同的艺术方式,在音乐剧中时髦的东西说实话早已经是影视中的普及技巧;安德鲁演得好棒。
片尾音乐好听。电影不好看。虽然知道是基于艺术界的真人真事,自己对耳边充斥着ticktick声音的感受感触也很深,但是我还是过于厌倦于看这些现实和梦想的冲突的电影了。女方想为了男主差点放弃工作的时候让我有一丝丝不适,不过还好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的事业。
好喜欢啊,一开场的30/90就抓住了我的心,因为我也刚好29岁,真的滴答滴答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响起,被时间被时间的观念所追着跑的感觉真的好强烈,每一幕都很流畅剧情和歌都配合的很好,对音乐剧多了一份好奇,是本年度最喜欢的电影之一。电影与音乐剧结合真的好好,加菲没想到这么能唱,能看出来为了角色准备了很多,演绎上我觉得是满分的答卷了。
还行。非常强的theater kid风。就看你接不接受这个风格了。但良心话,这片的CG做得太丑了…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get不到。正如许多人吐槽的,口水歌无法引发共鸣。
不熱衷音樂劇,也不關注百老匯,很多隱藏彩蛋get不到。當勵志故事看三星半。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用处理舞台剧的手法来拍电影,连带着加菲也用夸张式的舞台剧状态来表演,能感受到努力但也觉得有些用力过猛,基本也是全片观感的缩影。剧中剧的模式其实有些节奏上的割裂,尤其在于主线落脚点找不准状况下;稍微了解一下背景能被Jonathan的事迹打动,但片子内呈现的效果就很cliché了。
没有《吉屋出租》乃至百老汇的基础储备,要入戏确实有些障碍,就叙事性来说,根本和《爱乐之城》没法比,确实很难称为电影,又不是音乐剧,某些地方是情景剧的处理手法,总体更接近实景补拍完整的NT live,加菲全程表现高光,感觉比他之前演的电影都要来劲,巨投入,也许这就是舞台艺术的魅力吧。
同意热评说的,作为音乐电影没有出彩的音乐真的是很致命的问题/
跟爱乐之城差很远,可能是因为传记片的关系吧,加菲猫这个造型,显得太不抗老了。歌不难听,但是看起来无聊冗长,除了泳池里写出歌的那段还有点意思。
虽然觉得表现一般(感觉状态和主流里有点像而主流是我心理阴影),还是希望加菲靠倒数时刻奥斯卡封帝,方便磕CP。
有点难代入,Jon本身的经历比较令人唏嘘。
《吉屋出租》对生活的热爱就像烟花一样绚烂,而乔纳森·拉森就是那个滴答滴答的引信。可惜引信燃尽了自己,却欣赏不到烟火璀璨了。Tick, Tick…,翻译成中文就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但与其站在水边伤怀,不如尽情的去绽放一次。9
加菲演的John像一只癫狂又脆弱的小鹿,有着诗人般的浪漫和无尽的哀伤与喜悦。过去的种种时光,纵然潦倒憔悴,纵然惴惴不安,但它们仍能为人生漫漫长夜留下最璀璨的划痕。尽管生命注定消逝,尽管倒数的滴答声一直响彻脑海,还是要抓紧一切时间去生活去体会去感受。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跟爱乐之城差很远,可能是因为传记片的关系吧,加菲猫这个造型,显得太不抗老了。歌不难听,但是看起来无聊冗长,除了泳池里写出歌的那段还有点意思。
到后期热泪盈眶,I have no time. I already 29.
对音乐剧也谈不上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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