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是幸运的 他有在自己无法坚持下去时 相信他并告诉他 他是独一无二的朋友 有爱他的人 有赏识他的伯乐 有一大群欣赏他的作品的人 / 如果Jon没有写第二第三个作品 而是选择进入广告业 这个世界上会多一位无人知晓的白领 少一位家喻户晓的音乐剧奇才 / 看完音乐剧回来 LMM真是奇才 / 96-1-25 Jonathan Larson去世了 21-11-26 Stephen Sondheim去世了
這部戲激不起我内心絲毫漣漪。。。可能是題材hit不到我吧。
用自传体音乐剧来演绎音乐剧作家的传记,加菲虽然唱得没那么好,但演得很加分啊,简直就是拉森。
4.5/5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十足的艺术,已打动不了人心——我们在《库布里克谈库布里克》时就曾指出:二十世纪所有形式的艺术的某种失败就是对完全原创的痴迷。创作上的准确即艺术上的失误——呈现失误,艺术。呈现准确,套路。呈现套路,魔术。照「艺术家」木心的话说,舞蹈、体操、武术,呈显出来的肢体之美是有意的,劳动、工作、休憩中人体构成的美是无心的,特别美,富诗意——显然,音乐剧电影《倒数时刻》试图通过电影媒介呈现「音乐剧创作人」拉森激荡又短促的生命轨迹。事实上,他严重依赖舞台和言语创作的音乐剧是失败的,而最终胜利的是他一遍遍的行动。影片令人感动之处也是艺术家与艺术舞台上的缪斯分手、年轻人与生活里的伙伴告别这些极富诗意的无心、无奈之美,是一个人、一群人「Over and over and over」劳动、工作、休憩中人体构成的美。
我有多喜欢rent和Hamilton,就有多不喜欢这个,前半段,前一大半,人物塑造看得我直皱眉头。最重要的是,作为讲音乐剧的音乐电影,它不好听啊!很不好听啊!!
I may never find a musical that speaks to me like La La Land, or maybe it’s not a musical I should be looking for. And stories like these, they make you wander why, and how could I.
看到片尾那些乔纳森当年的片段 才发现加菲是真的好像他 导演为同志角色平添的颜色很闪耀 那竟是真正打动我的部分
俗人果然还是不适合看歌舞片 倒是希望二代小蜘蛛能拿个奖什么的
老实说这一部在传统上并不是那种最后走向成功的电影,选择了拉森最失意的一个时期来拍摄,但是刚刚进入电影业界的LMM在镜头语言的运用上显然还并不算熟练,有一些地方因为太有舞台布景的既视感反而让我产生了一种“我要看这个为什么不去剧场看”的感觉,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全是真诚,没有技巧”。
本片的片名来自他的另一部同名音乐剧,虽然我不太爱看音乐舞蹈片,但这部电影里的表演和歌曲还是挺有感染力的,因为他的歌曲内容大部分来自他自己的生活,所以他的成功因此而改变了音乐剧的定义。
This is the real life
音乐歌舞类电影在我这自带加分。
一部由遗憾组成的电影。与女友分道扬镳的遗憾,与朋友天人两隔的遗憾,与成功一步之遥的遗憾,汇集成这个温暖又心酸的故事
美国梦主旋律电影。以歌舞类型来呈现,叙事支零破碎,大幅消解了主人公原型本身浓厚的悲剧色彩。加菲与原型相比只有形似,表演出了年轻人的激情,却没什么艺术家气质。但此类悲剧艺术家的传记片,总是会博得颁奖季的青睐,啧啧啧。
故事,歌曲,表演都不錯,但舞台音樂劇與電影的那種違和感從頭持續到尾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吉屋出租》作者的故事,是一次次撞上南墙,直到墙倒下或者自己倒下的故事,作者留下的作品和他关注的群体,都撞倒了墙,哪怕遍体鳞伤,或者玉石俱焚。感谢他们。还有别的墙在,但因为他们,我们知道了墙会倒掉。
有点失望。歌很好听,而且和声比较丰富,虽没有专门的合唱歌曲那么复杂的声部,但听感还是比迪士尼以及大部分话语音乐剧要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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