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年冬天,来自外省的小博(于勃)在某家服装店打工,因为踏实勤恳,他得到老板娘青姐(杨青)的喜欢,后者不但让他住进了家中,还热心介绍女友阿梦(鱼梦洁)与他认识,期望两人能成为恋人,但小博对女孩不感兴趣。因为与丈夫大康的关系日益冷淡,青姐搬到了阿梦处。
不久,小博因为大康企图强暴他一事辞去了工作,来到同乡冲冲(魏建刚)家中借宿。冲冲是自命的公厕文学一级作家,每天进出各种公厕搜集里面的“有色言语”,小博到来时,他正在创办《灿烂公厕》杂志。与他同居的同性朋友归归(崔子恩)则自办了一个叫做“公厕时空”的电台节目,他的听众只有冲冲一个。小博的出现,打破了冲冲与归归原本稳定的关系。
这种伸张正义,法庭对决的桥段只存在于影视剧的幻想中,逻辑硬伤,看开头就知道结尾。给老戏骨加一星。三星吧
整体还算不错的故事,至少几个名演员的演技都很到位。方中信,曾江,廖启智都很牛!法庭戏不行。香港不讲证据只讲证词了吗?都什么鬼。搜证全是证人证词,证据拉锯推拉全都没有。剧本还是不过关啊。推倒高墙靠的是内部返水,有权和有钱的矛盾激化闹掰……精英阶层伪造证据伸张正义被处罚……底层平民只能被动拯救……哎,太丢人了
最后还是要靠权贵内斗翻盘,没看出法律正义在哪?
大概知道想拔到一个什么高度,但真的不行,讲故事很一般啊,廖启智遗作,有些唏嘘,打三星。
理想条件下描写的法律不能让人忘记现实中的法律是什么样子
过于粗糙的剧情,这么长时间、这么些老戏骨,时间都花哪里了?一星给智叔吧。
不明白,最后的反转还是拿钱摆平的。可是如果证人突然转做污点证人,他的证词难道不要调查研究就可以被法庭采用吗?
轻车熟路的香港法庭片。法律,对于一些人是生意,对于一些人是信仰。
不像电影,像tvb剧的一集。最后真凶能够归案不是法律和公理的胜利,全靠死者父亲的地位和财力。这个设置让整个故事的内核都变得很没说服力。看在廖叔份上给个三星吧。
看着富人碾压穷人就像降维打击,看得人难受的很。一个父亲为女儿愿意付出一切,一个父亲愿意为了一切牺牲儿子,虽然这些都不是高尚的人。律师感觉也是高危职业啊。。看得人还是蛮慌的。
虽然是智叔的遗作,但还是遗憾地打下了低分。用闪回的方法说明悬疑的关键是最省事也是最无脑的做法。悬疑片的high点在于观众随着剧情层层推进去剥丝抽茧,而不是在最后十分钟全摊开在面前。
剧情薄弱是真的
哪里会有绝对的正义,最后一段陈词,就当是理想主义的自白。朋友多了路好走。
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片中角色的名字,尤其是曾氏父子和杨姓男子。。。我以为会很复杂,曾父和儿子在泳池边那个眼神,我以为会有一个反转,结果没有,雷律师最后被指控伪造文书时的陈述太过理想主义了,虽然起到了煽情和带节奏升华主题的作用,但是仓促中拉夸了整部电影内涵,总觉得他还想说些什么不能过审的东西。吊销执照三年,挺好的,当做休息了。
并不感觉很烂,也算是智叔的一部遗作,不得不说,智叔演技一如既往的好,尤其是在游艇上的戏,真是很强势,表面上最后是正义战胜了恶势力,但没有智叔饰演的这个角色最后怎么也圆不回来了,庭审戏拿出赵警官录音真是让我出乎意料,还是金钱战胜了权势。方中信最后的那番话也很有韵味
我愿意把这当作律政强人续集来看 如果廖启智也演律师就更完美
所以影片的主旨是确实有什么凌驾于法律之上,比如财富。被害人的父亲如果不是大亨,真凶就能逍遥法外?
香港电影现在都这么敷衍么。。。剧情神跳跃。。
表演方面无可挑剔,片子节奏也很紧凑,不过对最后的主题升华存疑,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感觉好像是最后正义战胜了权势,但实际上没有廖启智背后发力,收买黑警作证,这个案子是不可能反转的,而且方中信获取DNA的方式也太粗糙,不但有可能碰不上凶手刚好喝咖啡,而且方中信自己的指纹不也在咖啡杯上么?作为一个普通人,真要遇到顶罪的事情,首先遇不到这么坚持正义的律师,其次还要凶手不毁掉死者的手机电脑,普通人完全没可能战胜有钱人的,故而片子宣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站不住脚,影片后半段只是李毅峰在看守所中的幻想罢了。
完全支撑不起他站出来作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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