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坚持啦梦想啦腾空之前的蛰伏啦,这种表达方式打动不了我。
我有多喜欢rent和Hamilton,就有多不喜欢这个,前半段,前一大半,人物塑造看得我直皱眉头。最重要的是,作为讲音乐剧的音乐电影,它不好听啊!很不好听啊!!
没看进去,全程如坐针毡,如鲠在喉,如芒刺背。情节简单俗套,表演肤浅浮夸。不知道是为了复古还是怎么着,曲风很老,不抓我,而且感觉唱得时机非常怪,为唱而唱,强硬程度堪比拿着大声公指挥情绪。编剧有野心,努力想学着用剧中剧提一提档次,奈何才华没撑起来,最终沦为自吹自擂,不过“没有人能只通过描写自己而变得伟大”,更何况是一言可蔽之的人生。讽刺的是在众多追梦综艺,电影的当下,本片作为一个完全不接地气的竞品呈现了它看不上的时代,“每天上演着千篇一律的作品”,甚至做的更糟糕。
为什么一部剧情如此平庸的电影配上音乐,就能获得高分了,何况这音乐还不怎么样,无法共鸣。
乔纳森真是英年早逝,他的困境是时间,他的好朋友都在最好的年华相继去世,谁也不想在30岁还一事无成吧。可惜好歌不多,我最喜欢的一首是和朋友一起清唱的《波西米亚》。
本歌舞片爱好者这几年看的音乐传记电影踩雷率50%以上,这片子怎么能够无聊成这个样子啊?!震惊到!!已经到了看了不到一半就不想记得它的地步。音乐不怎么好听,没有一首能打动我的;故事线杂乱无趣,主角絮絮叨叨惹人烦,配角则根本没存在感;连我这么喜欢的加菲在里面也显得面目可憎起来了,什么鬼!!懒得评了,就当我没看过吧……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对音乐剧也谈不上兴趣
那个大姐说的对,写自己熟悉的东西才能引起共鸣,不落俗套的歌舞片,看着各种转场衔接有点儿跳脱,回想起来却是很感动,大概就是音乐和艺术的魅力,以及加菲真是个宝藏男孩啊,没想到!
其实能感受到创作表达欲的喷涌,不知道导演是不是也借男主之口说得那段表达自己的观点。串讲故事的手法在近些年的电影里还是算新奇的,所以看的时候觉得信息量很大。但是也如一位豆友所说,全片都在情绪高点没有启程转折,有点难入戏。然后我对音乐剧的欣赏能力也比较有限吧,歌声穿耳过,挺难留下什么深刻印象的。
音乐的部分还是蛮喜欢的,确实没有lalaland那么有印象深刻的歌。
有点失望。歌很好听,而且和声比较丰富,虽没有专门的合唱歌曲那么复杂的声部,但听感还是比迪士尼以及大部分话语音乐剧要立体。
每个写不出文章的夜晚,也会像拉森一样,听着脑海中的Tick, Tick…然后焦虑于30岁之前自己是否会取得成功。拉森的天才和早逝,为整个故事蒙上一层悲剧的色彩,但是他对艺术纯真而热烈的追求,和朋友们对他真挚的爱意,又让人觉得,life is still beautiful.
感谢Larson, 对音乐剧的发展作出的创造性的贡献。爆哭。
art can be anywhere, anytime, anyone's life
前面的剪辑一度难进入,后面渐入佳境,最喜欢的几幕是泳池的音谱和天台的想象。好像一只蜡烛啊,尽管短暂但拼命燃烧,发光发热。如果这样活过的话,也足够精彩了吧。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传记歌舞片还是第一次看,感觉电影好像有意的回避那种“快闪式”编舞,大部分的歌舞场景都放在舞台排练或者独角戏,更有沉浸感和真实感,而且加菲唱歌居然这么棒!!惊喜
基本上所有值得称赞的都是原型本尊,最后的友情的珍贵胜过一切
美国梦主旋律电影。以歌舞类型来呈现,叙事支零破碎,大幅消解了主人公原型本身浓厚的悲剧色彩。加菲与原型相比只有形似,表演出了年轻人的激情,却没什么艺术家气质。但此类悲剧艺术家的传记片,总是会博得颁奖季的青睐,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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