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不太懂奥斯卡了,开玩笑呢,工业水平甚至不如英剧,说成是舞台剧还差不多。
倒是没有非得做成黑白的必要...彩色更适合这种家庭喜剧的风格
几首歌真是好听,几处黑白彩色转换也很有意思,也喜欢结尾的Go. Go now. Don't look back。故事虽然跨越很多年,但对当年宗教冲突失业暴乱并没有描述清楚,既缺乏《美国往事》的宏大史诗感和时间沧桑感,也缺乏从男主孩童视角窥视历史事件的亲身经历深入感。
别扭的像是一个大人刻意学小孩子说话。如果是主观私人回忆,为什么讲述视角通篇都没落在小男孩身上?如果是客观历史映像,那全片无所不在的仰拍镜头是在卖萌吗?
每一首都那么应景又动人心弦。笑、泪、爱、离别都揉进了琐事里,这是导演童年的创伤,也是他在这个分裂混乱冷漠的世界里,送给观众的礼物。那份浓浓的乡愁,对故土的依恋,对往事的回忆,以及电影带给自己的幸福感,却永远不会褪色。
6.gogogo,早点搬家不就没事了,当然可能那小男孩的小女朋友就没法了,最后的告别还算好结局,爷爷死了,就就奶奶一个人在那儿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温馨的家庭故事,真实的像是纪录片,每个人都有一个难忘的童年,一个怀念的家乡
有思考 有情趣的生活,在哪里都是幸运!拍的真美啊~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好温柔啊……真的是有情饮水饱,结尾的致辞也很温柔:为了留下的人,为了离开的人,也为了迷路的人……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看了后悔的程度。肯尼斯布拉纳先生,您不会演也就罢了,现在连导也不会了吗?尽管剧情并不累赘,但这一个小时四十分钟的电影依旧显得无比漫长,节奏实在太差劲了。大多数情况下的黑白和彩色的转变都没有意义,所谓“电影艺术照亮动荡生活”的观点根本不需要这么表达。情绪破碎,故事刻意,仿佛揪着观众领子强迫大家认同这是一部【冲奖】片一样。
别的不说,有些影调有种迫冲的感觉,真不错。话说我也差不多是这样异地夫妻环境成长的唉~
您这童年往事着实也没啥可值得自溺其中的,更没必要替广大游子吟出个悲秋。《罗马》倒过来是爱,贝尔法斯特倒过来应该是大写的FALSE吧。毫无旧日温度的干净布景上,演员们步履匆匆,穿过的不是岁月洪流,而是急着去拿盒饭。
同样作为乡愁电影,和《罗马》相比,《罗马》的艺术性可是《贝尔法斯特》比不上的。作为儿童第一视角叙述往事,带有更多幽默诙谐的口角,每个导演都有自己独特的乡土故事,比起《罗马》显得更平民了一点。
3.5
视听语言极其混乱,但是有些模仿老照片的画面真的美。把朱迪·丹奇当树木希林在用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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