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很有诚意的情怀之作,双线故事完整,在无法旅行的时代真是赏心悦目。
宽街剧粉必看。突然理解为什么戏剧界那么多写自己生活的剧作了,因为正如经纪人大姐所说,作为独立创作者,确实只有写自己的生活才最容易动人。
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他问经纪人“那我现在该怎么办?”,经纪人说“写下一部,写完了就再写一部,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只不过除了这段,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
导演从一开始就很想呈现一种又燃又爆炸的氛围,但我从头到尾都没燃起来,甚至有点不耐烦。首先29岁的巨婴真的有点讨人嫌,虽然他真的很有才华啦但跟这种人相处一定会非常累;其次全片把当时的政治环境和酷儿群体的遭遇变成模糊的背景板,我觉得很不可,有好几次明明已经可以把叙事切进去了,又突然生生拔出来,回归最传统的励志叙事,我觉得这极大削弱了故事本身的层次。我不是说这部电影不够励志,是最终呈现出来的这份励志非常单薄,是“年度十大励志人物小传”的那种单薄。而且作为一个顺性别白人直男来说,29岁有什么好焦虑的?对成功的执念太深了啦……另外,太浪费Mj Rodriguez了,就不能多加点戏?
多一星还是给情怀,这年头,好像也就这值钱了。就这种拍法,大概可以一直无止尽地拍下去。各种完美大结局,完美到甚至连老太太的过世都理所应当。可我还是怀念大表哥呀~~~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加菲总是让我想到Angels in America 虽然musical可能真的不是我的genre 但还是很感人很燃
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类型,LMM再一次正中我口味。马上迎来30岁、“想红要趁早”的焦虑,ddl逼近却写不出歌的崩溃,女友关于要不要搬去另一座城市的逼问,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基友得了艾滋病的绝望...一切如同火烧眉毛交织在一起,而影片的呈现却并不显得凌乱。舞台与现实的无缝衔接,迸发出很感染人的戏剧张力,这就是天才音乐剧人的故事感和节奏感吧。片子里的歌都好好听啊!!又一张可以加入循环曲目的电影bgm。加菲虽然胶原蛋白流失了,但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好莱坞真心没有花瓶,曾经的偶像小生也这么会唱会演。
即使还是那些贵族家庭在时代变换中的琐事,但还是好看。
音乐上还行吧,又一个lalaland,但是文本上太标准太规整了。。。不如多看几遍白先勇的《纽约客》。说是献给纽约打工人创作者的情书但是真在纽约的打工人创作者觉得好像是批发的甜话小集合。创作没那么高贵。全片最动人的角色竟然是mike就很那个了。。想把我写的地铁和打工段子贡献给LMM。
天才总是孤独的。音乐剧的形式,确实不讨喜。。。
心のほのほ 消えぬ間に,
4.5,喬納森衝他吼,你不就放棄了你的夢想嗎?邁克攬住他說,我只是一個平庸的演員,你知道紐約有多少平庸的演員嗎?但你知道喬納森·拉森嗎?只有一個。牢籠還是翅膀,去問那飛鳥吧,恐懼還是愛,寶貝,不要宣之於口吧。原來《吉屋出租》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寫出來的,看到了好多人物的影子,所以弗雷德和他那紅頭髮的女朋友是Collins和Angel的原型嗎?
看了电影1前的10分钟剧集回顾和电影1、2的预告片大概可以迅速捡起剧情。法国的风景让人再次,好想出国旅行度假。婚礼开头葬礼结尾,有喜有悲而唐顿永远如此优雅。520上映真是应景,几乎所有角色都成双成对,没想到在电影里被狗粮喂饱。管家和男主演那段我猜一定有删减。英式口音太好听了。‖NewEra真的很切题。
没习惯这种风格的电影,群戏,新旧冲突吧,改变与适应吧,人名和脸都对应不清楚,突然被邀看,迟到竟然也能看,空调都是后面开的。
It’s the end of an era,as the opening of another.
今年的爱乐之城,加菲的个人秀。同是又唱又跳,这部更注重唱,更偏生活,个人传记。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会不会更好,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
一百一十年前,1912年,唐顿的继承人和泰坦尼克号一起沉没了,故事由此展开。
我不争气地为上层阶级的离别流下了泪水,子孙满堂,其乐融融真的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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