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太美太真 真的太美太真 为这样的关系而觉得惊异 电影是最不重要的 如此一来 它反而变得最真最真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属于撒狗粮了 一定是先有的片尾 衍伸出了这么封情书
最后那几个镜头百分之一万是洪师亲自拍的哈哈哈哈!不算是他最好的那一类作品,但男性在他的作品中越发地边缘化,对于他而言总体上是件好事。
洪的后现代性不就是巧遇嘛,写偶然性真的比写必然性要容易,要写也得写暗含着必然性的偶然性不是吗?
导演们“梦想中的导演” —管你们 拍我想拍的
(米酒好喝吗?喝了头痛吗?)
有点随心所欲因而不同寻常,镜头极简,叙事也极简到只有一个明显冲突,只有角色数量相比之下没那么极简。很多巧妙的细节,很多潜台词,都值得玩味。能让洪拍得这么自在随性和甜甜地秀恩爱,金敏喜真是个不同寻常的女人!
那些尬住的留白和笑着的化解,那些见面前的犹豫不决,见面后的进退失据,这一切不就是他电影的意义吗?不就是我们生活里的真实写照吗?
艺术生命仿佛从高塔上的推镜之处得到延伸,在一个“窥见”的视角得到创作的灵感,以半封闭式人际结构包裹的叙事半圆,最终以小说家的逃遁逸出收尾,生命和情感的力量注入进一个「彩色」的世界——由此,我们从怨怼的黑白进入欢笑的光彩;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小说家」即是本片创作者的投注体,他发现了她,打动了她,拍摄了她,最终共同完成一个观众并不能窥见全貌的“故事”——而且或许本身并无故事性可言(亦祛除了以往更复杂的结构),而是从虚构情境中生发出真实,这才是他们共同的目标。
洪尚秀的电影慢来慢去,只要金敏喜一出现,真的立刻就会灵动起来。好像无论拍出怎样的形式,最后拍的都是金敏喜。又或者可以说,金敏喜在荧幕上的存在,本身就是洪尚秀所有表达的最好出口。
过曝小王子。金敏喜每一次的出现都扭转了电影的色彩,不仅仅是黑白与彩色,更是让这部电影明亮起来。有一个喜欢的想拍的演员,再去创造故事,不愧是你洪常秀。“你很漂亮”,好的,这一次对金敏喜表白了。
最近洪尚秀改做手工电影了,编导摄剪制全都自己来,明显水平下降很多,这是必然的,技术问题固然多,但其实对他来说也没大所谓,最大问题一是演员选择不到位,二是结构设计平庸俗套,三是长期以来的被宠坏的表白欲终于已经到了恶心的程度,最可气的是还有揣着明白装糊涂的电影节和揣着糊涂装明白的吃瓜群众继续纵容他们俩生产低质电影
变焦、推拉、黑白、除了角色空无一人的镜头……
又一次延续了虚实关系之辩,而这一次将触角延伸到了银幕内外,对于何谓真实,如何能够通过影像达到真实采用了最日常也是最先锋的方式:当镜头衔接到俊熙主观视角不断延伸直至镜头都出现了颤动的时候似乎一下子就让人感受到了机械影像的极限和不真实,与此同时在电影中的电影中,演员击穿影像与真正导演的对话又好像给人一种“可以相信”的美好力量中,莫名令人感伤的一种存在主义的脆弱的坚持。
小说家看望同为作家的朋友,一路遇到了会手语的店员,本要拍自己小说的电影导演,已经很久没演戏的金敏喜,以及发生过一夜余欢有酒就乐的诗人,洪借小说家和电影导演之口表达了他的电影观念,小说家为何执念将艺术表达的媒介从小说改为电影,说实话,我感觉是在逃避她灵感的枯竭,希望从拍电影这件事中继续寻找写小说的灵感。另外,黑白质感挺加分的。
各种文化人与假文化人与粉丝之间的商业互吹,一个简单的问题:假模假式的文化人自我报团与取暖和其他人对他们的指指点点有任何差别吗?真的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了。知道你护着金敏喜了,知道你小说写不出改拍电影,现在电影也拍不好的样子。说来说去,观众如我为什么要关心呢?
除了是缪斯的原因,因为无法再拍其他导演的电影,洪尚秀才反复地拍摄金敏喜吧。(他也应该是惋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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