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2008年高考过后,一群远离北上广的90后,顶着各种奇葩理由选择了复读,他们复读的理由也许……不可理喻……但是他们都必需鼓起勇气再“拯救”一次那没有假期、没有爱好、没有娱乐的高三!  本片围绕张思(李感饰)、林浩(姚宇饰)、张蓓蓓(李玉饰)、沈默白(李新晨饰)和一个“神奇厨子”的复读故事展开,这一年,他们一起面对了人生中的无数“第一次”:第一次没钱吃饭偷白菜、第一次群策群力追女神、第一次无比机智过艺考、第一次……呃……“开房”……他们狗血淋淋却又威风凛凛的撒欢儿的学习,撒欢儿的成长……  好学生的故事也许都已经“匆匆那年”……你还记得自己身边那些复读过的兄弟嘛?

评论:

  • 洁采 8小时前 :

    柯南伯格回归土酷的片子,维护“城里人真会玩”的主题几十年不动摇,可以说观看体验十分快乐了。虽然一帮人冷淡着聊些幼稚的科幻世界观有点炮打蚊子的感觉哈。另外斯图尔特在此片表现我觉得还不错呀,求别尬黑。柯南伯格之前还找过五方合作,怎么回事啊是故意组暮光cp吗

  • 柔蕾 6小时前 :

    男女主身材颜值好,加一星。

  • 礼白竹 0小时前 :

    被IMDB的高分骗了,应该是近年来影院观影体验最煎熬的一部了,刚过半就想离场了。本来中世纪脏不垃圾的画风就已经让人生理不适了,还故意将镜头对准各种骷髅,爆头,死尸,各种血腥长特写,而且不是昆汀那种血腥,而是非常写实的肮脏的静态长镜头大特写!配合吵得人头疼的人兽吼叫,不得不让人怀疑片子是奔着催吐去的。也别扯啥艺术性了,bachelor测试一条都过不了,原著中哈姆雷特的困惑和思考都没有了,就是个男人们杀来杀去,女人和孩子受难的故事。

  • 锦涵 7小时前 :

    文艺片导演拍大制作总是容易崴脚,这部算是新瓶装旧酒了,一切形式化的东西都是加分项,文本比较老派。

  • 谯文思 6小时前 :

    为了看E大,结果看了个寂寞,夫妻档后的母子档怎么看怎么别扭!

  • 晨家 6小时前 :

    妮可·基德曼的表演可以封神。剧情和亚历山大的表演中规中矩,但还是有亮点。安雅反正又像在拍画报。

  • 莲优 8小时前 :

    整部片的夜戏/暗夜戏居多,所以电影院观看是必须,否则很难还原电影创作者想传达的氛围/意境。音乐从头到尾都很满,北欧神话借用的不错,如果没记错,这大概是第一次电影院看到认真描写北欧人的原始残酷,以及神,仪式。演员表演的很戏剧化,配合古典化英语的用意,也算是相得益彰。(NK有些段落会穿越会现代,大概真的是对白能力的问题。)故事很简单,是王子复仇记的脚本,但是北欧神话的内核,人像木偶,神话脚本/神才是主控,曾经如此,现在和未来谁又能说不是?

  • 章奇文 7小时前 :

    讲真 绝大部分电影都担不起严肃思辨的载体——也不需要——包括此片,几个象征寓意颠来倒去重复真是可怕的乏味。作观念展品论么,还不如上世纪的戈达尔先锋

  • 毛梓童 0小时前 :

    大概能明白为什么北美口碑和票房呈现两极的趋势 简单的故事用了一个古典的叙述方式拍出了很多古装片没有的史诗感 套用了大量宏伟的自然风光 拼贴式的魔幻特效 片子是非常的华丽 加上深藏不露的长镜头和神调度 投资不会少 过慢过深的推进又让片子呈现一种花大钱拍文艺片的感觉 评论圈会觉得这片子是艺术品 观众会觉得这么简单的故事没必要装深沉 就很遗憾

  • 祁迎彤 8小时前 :

    游走在罪行的边缘,展示身体的艺术

  • 绍朝旭 3小时前 :

    和看了预告的预期有距离,和预算不相称,在欧美票房也扑街了。剧情太简单,个别摄影还行。

  • 祁沁工 2小时前 :

    中世纪味道基本靠脏。不难看也不好看,就是…看着挺花钱的。

  • 续清舒 4小时前 :

    整体的感觉想到去年的《绿衣骑士》尤其是如坐针毡的时候 btw 一个自然年内还看了科恩的《麦克白》新旧两版《西区故事》还真是一年看四次莎翁 每次都没有新发现 名著改编太需要与时俱进了 在内核不变的情况下 再搞个古典叙事 真的没意思 翻不出花来就别碰这些了 真的莎翁都得求放过

  • 祁家傲 0小时前 :

    玩过《刺客信条:英灵殿》,倍感亲切。

  • 玥敏 4小时前 :

    略微有些失望,古早的哈姆雷特,依旧带着悲伤与复仇的面具,但在蛮荒且古老的土地上,他的吼叫更像是一只野兽而不是决心复仇的王子,长镜头虽多,但沉缓笨拙,安雅虽漂亮,但与这部电影的气质亦格格不入。

  • 栋鹏 2小时前 :

    #DaddyClaesBangMePlease (No in all seriousness toxic masculinity is a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right?)

  • 池冷梅 5小时前 :

    不算很爆款,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一些惊艳之处,支撑阿姆雷特复仇的根本,是他相信自己的父亲是遭到背叛的英雄,而叔叔是弑父娶母的小人,但整个故事被颠覆在于,他发现自己的认知根本就是错的,这种冲击相比一次复仇要来得多,最终他还是要回去杀死叔叔的理由不再是为过去报仇,而是保护自己的未来。

  • 经霞辉 0小时前 :

    视听体验优于叙事本身。一个被命运所驯化的可怜王子通过复仇自我毁灭的悲剧。对男主的响屁印象深刻,此天子气也。

  • 栋逸 6小时前 :

    MTV拍法,预告片式剪辑,北欧实景莎翁印象

  • 郁宇 4小时前 :

    是接受还是反抗?尺度不如快车,深度不如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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