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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今年5岁了,不要以为他是那种懵懂无知的小孩,他其实人小鬼大,喜欢漂亮的姐姐,收养了一条棉花糖一样的流浪狗——小白,还经常讲些无厘头的黄色笑话。小新的妈妈美伢是一个全职主妇,粗心而又有点神经质的她经常被小新捉弄得七窍生烟,爸爸野原亦经常被这两母子搞得晕头转向。
《蜡笔小新》的作者以一个5岁小童的眼光,40岁的成年人的心态去观察这个大千世界,看到了许多光怪陆离的景象,小新一家的幽默故事亦由此产生。
剥开音乐剧的壳,内核就是个三十岁焦虑的故事,不是粉丝,没有共鸣。
musical来说歌不行真的硬伤 讲述故事的方式也太平庸
能够坚持到最后的追梦者都是英雄,无论梦想是否成真。
谢谢豆友们的温馨提醒:这就是tv的合集(无语😓
Jon是幸运的 他有在自己无法坚持下去时 相信他并告诉他 他是独一无二的朋友 有爱他的人 有赏识他的伯乐 有一大群欣赏他的作品的人 / 如果Jon没有写第二第三个作品 而是选择进入广告业 这个世界上会多一位无人知晓的白领 少一位家喻户晓的音乐剧奇才 / 看完音乐剧回来 LMM真是奇才 / 96-1-25 Jonathan Larson去世了 21-11-26 Stephen Sondheim去世了
7.0/10,《鬼灭之刃》第一季,蝶屋敷篇,TV版后五集合集。
虽然有鬼杀队十个等级的设定,但就用过2次,最初根本没有提到过柱。9柱也就这么聚首过一次而已。话说这几个人要不是主角团队,都已经死了好几次了吧。
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音乐密集到完全淡化了Jon的创作困境 女友和朋友完全是工具人的存在 并不能通过电影共情 (除了吵架那段是真的很上头 失去了对人物内里的挖掘 过多的曲目堆砌其实意义并不大...但加菲的表演还是很精彩!
神烦前辈装逼桥段,但不幸的是几乎是少年漫标配。
碎片剪辑叙事有些不连贯,但就如听音乐一般。梦想和现实、情感的碰擦在女友肩上的手指节奏上达到顶峰
don't know,don't care
过分了啊,没有一点新的内容,甚至连中间的广告都没剪掉,单纯就是剪切再合成而已。
作为音乐剧爱好者 我可太喜欢这部剧了I am allowing myself to be led by love 那种快乐的忧伤的 可以让人飞起来的感觉 享受和沉浸在所有感官里 这就是音乐剧带来的美妙❤️
歌舞片不会死。
对应剧版的22~26集。大战之后的调整与训练,加大世界观与承上启下。
What can you do?
这不就是tv版合集么?星级无关乎此作品,只因我看过。
A musical about making a musical
Tick, tick, for love or fear? 原来rent的原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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